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处长周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某县自然资源局在推进工业园区土地平整项目时,周某作为负责应急处置的处级干部,未按规定对地质灾害风险进行排查。其利用职务便利,故意隐瞒地下空洞隐患,导致施工方未采取防护措施。2022年5月,因暴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3处工地坍塌,直接经济损失达4.8万元。案发后,当地群众通过信访举报线索,经县监察委员会调查发现周某存在严重履职失职行为。周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二审期间主动交代问题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该事故导致2名施工人员受伤,3家民营企业项目延期,引发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初查,经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周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4.8万元已全部退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土地管理人员应严守应急处置职责,玩忽职守可能造成严重公共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