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林某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林某在某市自然资源局担任土地审批科员,负责闲置土地处置及安全评估工作。其在审批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时,未按规定核实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未组织实地勘察,违规通过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地块出让。在明知该地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伪造安全验收文件,协助企业取得用地许可,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山体滑坡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2023年1月,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安全事故时发现林某存在重大失职行为,遂启动审查调查程序。经查明,林某在案件发生后主动交代问题,但未退赔全部损失。案件暴露出土地审批环节监管缺失,造成公共安全风险及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后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林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事业单位人员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共安全事故将依法严惩,凸显土地管理领域责任落实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