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某市教育系统基层自治组织原负责人杜某玩忽职守案

某省某市教育系统基层自治组织原负责人杜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杜某在担任某市教育系统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期间,负责监管辖区内学校校舍改建项目。其利用职务便利,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决算材料未履行审核职责,致使三处校舍改建工程虚报造价共计8.7万元。杜某明知施工方通过伪造验收报告、虚增工程量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仍以‘工作繁忙’为由未开展专项督查,导致公共教育资金流失达3.2万元。2023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市监委立案调查。杜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还违纪所得2.5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直接造成三所中小学未能按时完成标准化建设,导致1200余名学生在2022至2023学年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案发后,相关部门对涉案学校进行整改,追回部分损失但无法完全弥补教育设施安全隐患带来的潜在风险。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杜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杜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与教育事业发展。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