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自然资源局基层人员马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马某在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工作中,利用其负责审批的职务便利,对三宗工业用地未履行实地勘察义务,仅以表面材料审核即通过审批。其通过伪造土地权属证明、虚增评估价格等方式,帮助开发商规避招标程序,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达280万元。2023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土地出让领域异常数据,经调查确认马某存在重大失职行为,涉案资金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买奢侈品。马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行为直接造成国家土地财政收入减少280万元,引发多起企业违规用地纠纷,严重破坏当地土地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马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院二审期间调取关键证据并组织专家论证,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土地管理人员应严守审批职责,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