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级干部沈某玩忽职守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级干部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沈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审批员期间,利用负责招标文件形式审查的职务便利,对多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投标文件未履行实质审核职责。其通过伪造审查记录、故意忽略关键条款等方式,为三家关联企业违规获取中标资格,导致三项市政工程招标流于形式。经审计发现,沈某在审批过程中收受企业贿赂共计3.2万元,赃款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案件因审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异常招标数据而启动调查,沈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部分赃款,但未如实交代全部违纪事实。该行为造成三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达180万元,引发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认定沈某玩忽职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沈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招投标审批环节监督缺失风险,警示基层公务员须严守职责边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