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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主任田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田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期间,严重不负责任地审核医疗器械采购资质,对某医疗设备公司提交的虚假检测报告未予核实,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全省23家医疗机构。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招投标程序,帮助该公司获取3.2亿元采购合同,个人从中收受回扣280万元。2021年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省医疗设备采购存在重大异常,启动再审程序。田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未对导致患者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造成3人死亡、12人重伤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该事件直接造成某三甲医院因使用劣质设备引发医疗事故,导致省级医保基金损失逾80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部门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原审因证据不足判无罪,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组织专项调查并重新审理,最终认定田某玩忽职守行为与安全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田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收受的280万元回扣中未退缴部分依法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重大安全事故标准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系统监管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防止权力寻租导致公共安全受损。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