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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行政审批局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王某在担任某县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科办事员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设立登记的职务便利,对未达法定条件的企业注册申请流于形式审核。通过伪造材料、降低审核标准等方式,为12家企业违规办理营业执照,导致县财政因后续监管缺位产生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案件因群众举报某建材公司通过非法审批获得经营许可而启动调查,查明王某收受企业好处费共计3.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王某在案件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承认其长期存在不作为现象,但拒不交代具体操作细节。该行为造成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后续执法中面临12起因违规经营引发的投诉纠纷,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王某无罪,后检察机关依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发现王某长期存在审批失职行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行政审批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形式主义审查,维护行政许可制度公信力。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