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药集团原董事长程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程某在担任某省医药集团党委书记期间,未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下属子公司违规操作放任不管。其通过篡改质量检测数据、默许虚假验收等方式,导致三批次劣质疫苗流入基层医疗机构,造成12名儿童疫苗接种后严重不良反应。案发后经调查发现,程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医药企业贿赂共计28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及股权投资。2023年1月,某省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后启动审查调查,程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部分赃款。经 forensic 技术鉴定,相关药品质量问题直接导致医疗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程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已采取补救措施。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7月立案审理,程某所在单位及检察机关均提起公诉。二审期间,辩护人提出量刑过重异议,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高管须严守医疗安全底线,强化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