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处长蔡某玩忽职守案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处长蔡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蔡某在某省自然资源局任职期间,负责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工作。其在未履行安全审查职责的情况下,违规批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某市开发区的工业用地项目,导致该企业未按规范建设地下工程即开工,最终引发地面塌陷事故。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80万元。2023年5月,某县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该事故背后存在监管失职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蔡某在审批过程中故意忽略地质安全报告关键数据,且收受企业贿赂50万元用于干预审批程序。蔡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该事故暴露出土地出让领域安全监管机制存在重大漏洞,导致公共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遭受严重损害。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经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蔡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5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需严守土地出让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因失职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