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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原局长卢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9月,某省在推进重点民生工程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卢某作为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核某建筑公司资质时故意隐瞒其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文件,导致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程被批准实施。案发后调查发现,卢某长期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合规审查流于形式,多次未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且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共计12万元。该事故最终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80万元。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卢某存在的履职失职问题,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卢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悔罪。其行为严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导致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原一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通过调取招投标档案、安全生产记录等证据,最终确认卢某玩忽职守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再审认定卢某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终身禁止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政府采购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将依法严惩,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