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金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金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审批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对辖区内12家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企业违规办理审批手续。其通过伪造审查流程、篡改申报材料、故意忽略现场核查等方式,致使300万元以上财政补贴资金被违规发放。案发后经审计发现,某市在2022年专项检查中,发现金某所在科室审批的某产业园区项目存在重大监管漏洞,纪委监委随即启动调查程序。金某在初查阶段仅退还赃款150万元,但未如实交代全部违法所得,其行为直接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流失并引发后续系列违规投资事件。经司法鉴定,涉案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达420万元,且因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某企业违法占地建设,引发群体性事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公开审理,金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金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违法所得30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行政审批领域监管失职对公共利益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