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田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2年期间,田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时,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对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审核流于形式。通过伪造资质审查材料、违规设置准入条件等方式,帮助三家关联企业中标,累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达28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田某个人购置房产及挥霍,其通过亲属账户进行隐匿。2023年5月,某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田某多次收受投标方贿赂共计150万元。田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还部分赃款,但在二审前仍未交清全部涉案资金。该案导致多个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被叫停,引发公众对招投标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监委立案调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五年,田某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田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违法所得120万元,责令退赔国家损失16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揭示基层招投标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的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程序规范,杜绝形式主义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