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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原局长梁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梁某在担任某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审批工程规划许可的职务便利,对辖区内12个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流于形式。其通过伪造项目验收报告、篡改施工资质文件等方式,帮助3家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违规取得施工许可,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事故频发。经审计确认,梁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投资,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进行洗白。2022年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发现其在2016年原审中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指控。梁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赃200万元并认罪悔罪,但其渎职行为已造成某市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该案件暴露出基层工程建设领域审批监管严重失职问题,引发多起群众上访事件。

审理过程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再审申请,组织原审合议庭重新审理,传唤关键证人并调取新证据,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刑事判决。

判决结果

梁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权力必须规范运行,审批制度漏洞易滋生系统性腐败,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