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交通局原局长林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某省交通局在某市重点工程验收期间,林某作为党组书记、局长,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某施工单位未按规范施工的隐患视而不见。其通过违规审批将价值280万元的工程合同交给关联企业,导致2022年3月该项目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260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引发调查,查明林某在事故应急处置中隐瞒关键信息,延误救援时机。林某在初审阶段退缴违纪所得150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因玩忽职守致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所在单位因管理漏洞被通报批评。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程序。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五年,终身追责制度适用,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杜绝因失职酿成公共安全 trage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