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疗集团原高管徐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徐某在担任某市医疗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集团下属三家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长期擅离职守。其通过伪造审批流程、篡改招标文件、默许供应商虚报价格等手段,致使集团采购的呼吸机、监护仪等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审计认定,徐某直接导致集团损失达320万元,其中180万元通过关联公司转至个人账户。2023年10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集团设备采购异常数据,启动初核程序。徐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暴露出医疗国企在采购监管中的系统性漏洞,造成多家医院医疗事故频发,严重损害群众健康权益。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巡视巡察组移交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医疗领域监管失职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