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教育局安全科李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某市一所中学教学楼因长期未进行安全检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9名师生伤亡。李某时任该市教育局安全科科员,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其在明知校方存在违规改建、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的情况下,未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下达整改通知书,亦未向上级报告隐患。事故调查发现李某在2019年至2021年间,通过伪造安全检查报告、篡改验收记录等方式掩盖问题,导致监管失灵。案发后,纪委监委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现线索,经立案调查查明李某直接责任。李某主动退缴违纪所得15万元,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涉事学校被迫停用三年,引发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2年3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认定李某玩忽职守事实成立。
判决结果
李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教育系统人员须严守安全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