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采购员韩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韩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办事员期间,利用负责采购文件审核的职务便利,多次擅离职守未履行监管职责。其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篡改招标评分标准等方式,违规操作3个市政工程项目采购,导致合同金额总计280万元的公共资金流失。经巡视巡察发现异常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对其立案调查,查明韩某将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消费。案发后韩某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仍有70万元无法追回。该行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严重损害政府采购公正性,引发群众对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的信访投诉。
审理过程
巡视巡察组移交线索后,某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对韩某立案调查,经询问取证形成案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采购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