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局长田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田某担任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分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在负责某市戒毒所改造工程中,明知施工方存在消防管道老化、电路超负荷等重大安全隐患,却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也未督促整改,导致工程违规投入使用。2022年8月,因电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万元,3名工作人员受伤。案件系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司法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后启动调查,经调取工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确认田某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田某在初审阶段未主动退赔,但在二审前通过家属退还部分资金,庭审中对其玩忽职守行为供认不讳。该事故暴露司法执法系统国企人员监管缺位问题,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并危及人员安全。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因量刑争议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五年,责令退赔经济损失12万元,其所在单位司法局被处以行政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领域国企人员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防止因失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