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住建局张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张某作为某市住建局项目管理处处长,负责某市政工程应急抢险工作期间,未履行监管职责,对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未及时制止。在暴雨引发的管道破裂事故中,张某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导致救援延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其履职不力问题,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张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悔罪,但其失职行为已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调查显示,张某将应急物资采购资金20万元违规用于个人投资,造成项目资金链断裂,进一步加剧事故后果。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调取原始施工记录与财务凭证,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与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