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姜某玩忽职守案

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姜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姜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审批环节长期不履行监管职责。其通过伪造审核材料、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默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违规获取行政许可,导致300万元以上公共资金被非法挪用。案发后查明,姜某在审批过程中故意回避对项目资金流向的实质审查,致使多起违规审批事项通过,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姜某涉嫌玩忽职守问题,随即启动调查程序。姜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但未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经司法审计认定,其监管失职直接导致某市重点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8月受理案件,经审理认定姜某玩忽职守事实。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原判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及第九十三条,姜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行政审批领域监管失职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