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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原主任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余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医疗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多次未履行监管职责。其故意回避对某医疗器械公司资质的审查,默许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以虚假材料参与投标,导致价值28万元的不合格设备流入三家公立医院。案发后审计部门发现该单位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存在重大漏洞,经核查确认余某未尽职守行为与损失直接相关。余某在调查中主动交代问题,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配合调查,但未主动追回已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该事件致使三家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设备故障造成2起医疗事故,涉及患者17人,引发群众对医疗安全的强烈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审计局移送纪委监委,经初核后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公共利益受损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