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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许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许某在担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工作中,利用审批案件材料的职务便利,对应当严格审查的3起重大刑事案件采取形式化审核方式,故意忽略关键证据链缺失问题。其通过指示下属伪造案件材料、篡改审批意见等手段,导致3起案件错误进入审判程序,造成国家司法资源重大浪费。经司法审计认定,相关案件涉及金额达320万元,许某本人未直接侵吞财物但存在严重失职行为。2023年8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许某审批流程存在系统性漏洞,遂启动纪检监察程序。许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认罪悔罪,但未主动退赃。案件导致3起冤假错案发生,引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质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至检察机关后,启动再审程序对原审判决进行复查,历时11个月完成证据重新梳理与司法鉴定,最终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许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所在单位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80万元并作出纪律处分。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再审程序规定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审批程序,杜绝形式主义,维护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公平正义。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