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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原处长罗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罗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疗设备采购处处长职务时,严重不负责任地审核医疗设备供应商资质,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其通过伪造验收报告、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违规批准三家无合格资质的企业向市属三家医院供应不合格医疗器械,导致2022年7月某医院手术室设备故障引发重大医疗事故,造成3名患者死亡、5人重伤。罗某收受供应商贿赂共计12万元,部分用于个人挥霍,部分通过亲属转移至境外账户。2023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并移送检察机关。罗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赃8万元并认罪悔罪。该事故导致医院被吊销资质、直接经济损失逾800万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检察机关经补充侦查发现关键证据后提起再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组织专家论证医疗设备监管失职与事故的因果关系,最终认定罗某玩忽职守行为与重大安全事故存在直接关联。

判决结果

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五年,处以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违规采购的医疗器械全部予以追缴并销毁。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案件意义

揭示基层医疗监管人员失职对公共安全的致命危害,警示权力监督必须贯穿履职全过程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