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住建局张某玩忽职守致工程腐败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张某在担任某市住建局工程审批科科员时,利用负责市政工程立项审核的职务便利,对多个不符合资质的企业降低审查标准。通过伪造验收报告、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违规批准3个总金额达280万元的工程项目。张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22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部分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账户。2024年5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工程质量问题线索时发现张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玩忽职守行为。张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赃款150万元,但在庭审前仍拒绝交出剩余70万元。该案导致3个重点项目因审批瑕疵出现严重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1200万元,引发群众对政府监管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4年5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8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六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严守审批程序,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