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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卢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卢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负责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其明知项目存在消防设施不达标、施工安全措施缺失等重大隐患,却因收受施工方给予的20万元至300万元好处费,故意放任问题存在,未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整改。2022年11月,因未落实安全生产审查程序,该园区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280万元。案发后,某市纪委监委根据群众举报启动调查,查明卢某通过虚假验收报告、违规审批手续等方式长期包庇隐患。卢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还全部赃款并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但其行为导致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风险,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庭审过程中围绕卢某履职过失及危害后果展开举证质证。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杜绝因渎职行为导致公共安全风险,强化权力制约与责任追究机制。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