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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张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张某作为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辖区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工作。其在审批某化工企业扩建项目时,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明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违规通过审批,导致该企业于2022年7月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8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逾400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张某在应急处置中存在玩忽职守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张某收受该企业负责人贿赂共计320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购房及投资理财。张某在案件调查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事故暴露出行政审批领域监管严重缺失,致使公共安全防线失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步核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涉案违法所得3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行政审批职责边界,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严惩,凸显应急管理领域监管失职的严重危害性。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