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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交通局下属国企蔡某玩忽职守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蔡某在担任某市交通局下属工程建设公司项目主管期间,负责某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其在明知施工方未按规范设置防洪设施的情况下,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暴雨季排水系统失效,引发严重内涝事故。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其中20万元工程款被施工方非法占用后转移。2022年7月,因群众举报该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监委启动调查发现蔡某未落实应急处置预案,且在事故后隐瞒真相。蔡某在审查阶段承认失职行为,但未主动退赔。该事故导致3名施工人员伤亡,造成交通中断72小时,严重影响市民出行。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蔡某所在单位配合提供工程管理档案。

判决结果

蔡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所在单位承担事故整改及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基层人员须严守安全生产职责,应急处置失职将面临刑事追责。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