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税务局原局长何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何某在担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多次未按规定履行税收监管职责。其利用审批权限,对某企业税务申报材料疏于审核,导致该企业通过虚假发票偷逃税款共计87万元。案发后,经纪委监委调查发现何某长期存在工作敷衍、擅离职守问题,其本人对监管失职行为供认不讳。何某在案发前已将部分违法所得转移至亲属账户,经审计确认其个人账户及关联账户涉案金额达42万元。因何某未及时履职致使国家税收损失达120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线索源于2023年3月税务系统内部举报,经专案组核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纪委监委对何某立案调查,同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7月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何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须恪守岗位职责,防止因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