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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厅原厅长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陈某在2021年至2023年担任某省财政厅厅长期间,长期不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其通过默许下属违规操作,对多个政府采购项目未进行实质性审核,致使数十家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获得合同资格。在某重点工程设备采购中,陈某故意放任招标文件造假,导致1500万元公共资金被非法截留。案发后,纪委监委在审查某县教育局招标项目时发现异常,顺藤摸瓜锁定陈某。经调查,陈某涉及3起重大监管失职事件,涉案金额达15万元。其将部分赃款用于个人投资,并销毁账目对抗调查。案件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秩序。陈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向某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剩余8万元退缴至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政府采购监管岗位职责的重要性,警示公职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