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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处级干部周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周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职务时,明知某县教育项目存在供应商资质造假、合同条款漏洞等重大风险,故意回避专项检查。其通过篡改审核台账、销毁监控数据等方式掩盖问题,导致2000万元采购资金被挪用用于非法投资。案发后群众举报引发调查,发现周某长期对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行为放任不管,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达150万元。周某在初审阶段拒绝整改要求,后在审查期间主动退赔部分赃款,但未如实交代全部违纪事实。该事件致使某县教育设施采购项目陷入停滞,直接导致12所学校无法按期完成建设,造成教育经费严重浪费。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审程序,后因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周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须恪守职责,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义务,防止公共资金滥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