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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冯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冯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时,利用其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批的职权,对多个工程类项目审批流于形式。通过篡改评标资料、干预专家评审、降低审核标准等手段,导致12个违规项目获得中标资格,涉案金额达320万元。冯某收受相关企业贿赂共计48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部分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转至其亲属账户。2024年3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初步核查后移交监察机关。冯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赃300万元并认罪认罚。该行为造成多个工程质量不达标,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风险,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员会于2024年4月立案调查,经三个月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省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8月提起公诉,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冯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违法所得4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暴露出招投标审批环节监管缺失问题,警示国企人员需严守职责边界,杜绝形式主义审批行为。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