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税务局原处长曹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某省税务局下属的税务服务中心发生信息系统瘫痪事故,导致近2000万元税收数据丢失。曹某作为该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处负责人,明知机房存在消防隐患且多次收到整改通知,却未履行监管职责,放任下属长期违规操作。其通过篡改监控记录、销毁检查报告等方式掩盖失职行为,致使事故未能及时预警。案发后,相关部门追查发现曹某在2019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第三方维护单位资质,导致系统安全防护形同虚设。经审计,事故直接造成税收流失460万元,企业被迫支付数据恢复费用120万元。曹某在案件调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问题,但未退赔全部损失。再审程序因发现原审未充分考虑其长期监管失职行为而启动。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于2023年6月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曹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认定其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580万元,考虑到其主动认罪悔罪及退赔部分损失,依法从轻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税务系统国企人员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因失职导致国家财产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