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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教育系统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程某担任某市教育局基建管理处正处级调研员,负责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监管。其在审核某县实验中学教学楼安全评估报告时,明知该建筑存在严重抗震结构缺陷,仍违规签字批准投入使用。为掩盖问题,程某接受该校校长王某所送现金共计180万元,并通过篡改验收资料、销毁检测报告等方式阻挠整改。案发后,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教学楼安全隐患与财政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移送市监委调查。经鉴定,该建筑因未及时整改导致2023年暴雨季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学生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60万元。程某在调查中主动交代违法事实,退缴赃款120万元,但未能弥补全部损失。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市监委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1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对教育基建安全负起责任,杜绝因失职酿成公共安全事故。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