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李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李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负责监管建筑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其在审核某化工企业扩建项目时,明知企业提交的消防验收材料存在重大瑕疵,未履行法定审查职责,导致项目违规投产。2023年3月,该企业因安全管理失范引发爆炸事故,造成3名群众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70万元。案件系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李某审批档案存在异常,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确认其玩忽职守行为。李某在初查阶段即主动交代问题,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部分损失,但未对事故后果作出有效补救。其失职行为直接导致公共安全重大风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7月移送审查起诉,9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李某玩忽职守罪成立。
判决结果
李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审批职责,杜绝因形式主义导致公共安全风险,强化监管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