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财政局原局长高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高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其在审批某市智慧城市建设专项采购项目中,明知中标企业存在资质造假、施工方案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故意回避专项检查,未责令企业整改。2022年7月某市发生建筑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经审计发现,高某分管的政府采购办公室对该项目监管严重失职,导致资金浪费达86万元。案发后,高某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但未完全说明资金去向,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该事故暴露政府采购领域监管漏洞,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五年,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确认其失职行为与重大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认定高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86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凸显政府采购领域风险防控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