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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某市司法局下属国企冯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冯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下属国有企业监管科副科长时,负责辖区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审核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对三家无资质企业违规发放经营许可,未按规定开展现场核查,导致企业通过虚假材料骗取资质证书。冯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320万元,将款项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开销。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司法鉴定行业存在资质乱象,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明,冯某在监管过程中长期不作为,致使非法鉴定机构违规收费超500万元,严重损害司法公正。案发后,冯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但其玩忽职守行为已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引发多起司法鉴定争议案件。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于2023年11月公开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冯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执法领域国企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