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教育系统处级干部马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市一所重点中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名学生伤亡。马某时任市教育系统安全监督处处长,负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其在明知学校存在电路老化隐患的情况下,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责令整改亦未上报风险。事故发生后,马某伪造检查记录掩盖失职事实,导致救援延误。经审计认定,因监管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其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资金缺口及事故赔偿金。2022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督查中发现马某违纪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玩忽职守行为。马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二审期间主动交代部分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该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涉事学校被迫停用并重建。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后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马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杜绝形式主义工作作风,维护公共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