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谢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谢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辖区内三家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不履行监管职责。其通过默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未按规定开展现场验收等方式,致使价值280万元的不合格呼吸机被违规采购并流入12家医疗机构。2021年4月,某县医院因使用该批设备导致3例患者救治失败,引发重大医疗事故。案件系纪委监委在开展医疗系统专项巡察时发现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谢某长期存在懒政怠政行为,造成国家财政损失及患者人身伤害。谢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问题,但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经司法鉴定,涉案医疗器械因质量缺陷导致医疗系统支出额外维护费用达150万元,多名医护人员被追究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谢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谢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医疗器械损失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卫生领域监管人员须恪守职责,玩忽职守行为可能引发严重公共安全风险与财政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