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住建局原局长叶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叶某在担任某市住建局局长职务时,利用负责市政工程审批的职权,对多个工程项目审核材料随意签批、降低审查标准,导致3个未达标项目违规通过验收。其通过亲属代收方式收受施工方贿赂共计3.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市政道路塌陷事故时发现叶某审批环节存在重大疏漏,立案调查后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该行为造成某市政工程因质量不达标引发安全隐患,直接经济损失达42万元。叶某在侦查阶段积极配合调查,对审批流于形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本案由纪委监委移送司法机关,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庭审重点围绕审批流程失职行为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展开质证。
判决结果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3.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审批职责,杜绝形式主义,防范权力寻租导致公共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