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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叶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叶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负责某重点应急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其在接到重大疫情应急物资采购任务后,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未对投标企业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导致三家不具备防疫物资生产资质的企业违规中标。该批物资因质量不达标引发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案发后,叶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2023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根据群众举报启动审查调查,经审计确认其失职行为与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造成政府公信力受损及疫情防控工作延误。叶某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但因其玩忽职守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叶某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补充证据,听取辩护人意见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叶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招投标监管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应急处置环节失职将导致不可挽回的公共损失,应强化责任意识与法治思维。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