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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钟某玩忽职守致生态破坏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钟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处级干部时,负责环保项目审批工作。其在审批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问题,对申报材料仅作表面核查,未实际履行监管职责,导致3个违规项目通过审批。钟某通过降低审查标准、伪造审核意见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达5万元至20万元之间。这些项目实际建设中造成某县重点流域水质恶化,生态修复成本增加800余万元。2023年5月群众举报后,省纪委监委启动调查程序,发现钟某长期在审批环节存在重大疏漏。钟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部分赃款,但未如实交代全部违法事实。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其行为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三年,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证据,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钟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环保审批领域监管缺失的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形式主义工作作风。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