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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唐某重大安全事故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唐某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审批处处长,负责某化工园区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其在审批过程中未履行法定审查职责,对项目安全评估报告中明显存在的重大隐患视而不见,违规同意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通过审批。唐某收受相关企业贿赂共计12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及投资理财。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时,发现该化工园区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及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经调查核实,唐某因玩忽职守导致审批环节重大失察,且涉案金额达12万元。案发后,唐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但事故造成的公共安全风险及企业整改成本已逾千万元。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10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唐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行政审批职责边界,对重大安全事项失职将面临法律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