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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高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高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土地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负责某市重点地块应急处置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对违规转让的工业用地未进行实地核查,致使3家开发商通过伪造文件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80万元。案发后,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中心管理的应急处置项目存在重大资金缺口,遂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剩余130万元仍无法追回。该事件导致某市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延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20万元,引发群众对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3年1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月完成证据收集,4月提起公诉,5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涉案未退赃款由其单位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任何失职行为都将依法追责。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