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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系统高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市司法局原局长高某在处理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其明知某企业存在违规操作隐患,却故意拖延检查时间,未督促整改,导致事故扩大造成3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高某在事故应急处置中,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隐瞒关键信息,致使救援延误。案件因群众举报被移送至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高某长期对司法行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流于形式,收受企业贿赂共计50万元用于维持失职行为。高某虽在审查阶段承认错误,但未主动退赃,其行为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该事故导致3名工作人员重伤、2名群众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检察机关于2022年3月立案侦查,经两个月调查形成完整证据链,于2022年7月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9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违法所得5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司法执法领域监管失职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维护公共安全底线。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