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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卢某招投标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卢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业务科办事员期间,负责某应急防汛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工作。其在审核过程中未履行法定审查职责,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虚假资质证明材料未进行实质核查,致使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企业中标。该工程因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汛期发生严重渗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2023年1月,上级单位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卢某履职严重失职问题,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确认其疏于监管导致重大损失。卢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个人非法所得6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由于其未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延误了工程抢险时机,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引发社会不良反响。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采纳原审证据并补充侦查后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卢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追缴违法所得6万元并责令退赔国家损失18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招投标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应急处置失职可能引发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需强化监管问责机制。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