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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科吴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吴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科科员期间,利用审核药品采购合同的职务便利,擅自脱离岗位从事微商活动。其通过伪造审批手续,为亲属控制的医疗器械公司违规办理23份高单价医用耗材采购合同,涉案金额达165万元。审计发现异常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查明吴某在三年间累计领取采购补贴6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吴某主动退缴赃款48万元,但造成某市医保基金超支损失87万元,导致26个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成本增加,严重扰乱医疗物资采购秩序。吴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二审期间才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审理过程

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认定清楚,量刑适当,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吴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须严守岗位职责,杜绝擅离职守行为,维护公共卫生服务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