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科员任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员期间,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批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对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形式审查流于表面,多次未发现投标人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导致3个市政工程项目被违规中标。涉案金额累计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其余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消费。2023年5月,纪委监委在调查该中心其他问题时发现任某审批把关不严问题,随即启动审查调查程序。任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承认主要犯罪事实。该中心因审批失职造成中标企业虚报工程量,致某市财政多支出公共资金共计230万元,部分项目因质量问题引发群众投诉。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纪委监委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任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所在单位被处以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招投标审批环节监督缺失风险,警示公职人员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