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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审批科科长谢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谢某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多个建设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其通过伪造材料、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致使3个违规项目通过审批,累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约280万元。谢某收受相关企业贿赂共计15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消费。2022年8月,群众举报其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其长期疏于职守,导致审批环节流于形式。谢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部分赃款,但未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该案件暴露出行政审批领域监管缺失问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原案因证据不足于2021年作出无罪判决,2022年检察机关发现新证据后提起再审,经重新审理确认谢某玩忽职守行为,于2023年4月作出有罪判决。

判决结果

谢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应严守职责,杜绝形式主义,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