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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刘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刘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时,多次未履行招标文件审核职责,对投标单位资质造假、评标委员会成员利益输送等行为视而不见。其通过篡改招标程序、违规设置评标细则等方式,导致3个市政工程项目被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中标,涉案金额达280万元。案发后,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刘某长期疏于监管,造成国家财政损失超过500万元。刘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退还部分赃款,但未主动交代全部违法所得。该系列案件致使多个公共项目质量不达标,引发群众信访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刘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政务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杜绝因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