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疗医药领域马某玩忽职守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马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副主任职务时,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审批工作。其利用职权便利,对多家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交的资质文件未实际核查,默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通过形式审查获得审批资格,导致200余万元采购资金流向违规企业。同时,马某在药品注册审批环节故意拖延审查时间,为关联企业非法获取审批许可提供便利,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损失逾300万元。2023年10月,纪委监委在查处医疗系统腐败问题时发现其违规行为,经调查确认马某在审批过程中严重失职,致使大量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市场,造成多起患者使用劣质产品引发的医疗事故。马某到案后部分退赃并主动交代违纪事实,但其玩忽职守行为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80万元,严重损害医疗监管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启动再审程序。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马某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其退赃情节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或坦白情节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审批职责,形式审查不得成为权力寻租的突破口,强化医疗监管领域责任落实